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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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17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汇百川远航混合基金代码021663
基金简称C汇百川远航混合C基金代码C 021664
汇百川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
基金合同生效日-
日期
基金类型混合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基金经理刘歆钰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06年10月15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
基金经理吴昱斌金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07月01日
注:本基金基金类型为偏股混合型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投资者阅读《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在严格控制风险、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通过优选个股,力争实
投资目标
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
的股票(包括主板、创业板及其他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港
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
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央行票
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包括超短期融资券)、政府支持债券、政府
投资范围支持机构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
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国债
期货、股票期权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并可依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适时合
理地调整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比
例为基金资产的60%-95%,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全部股
票资产及存托凭证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国债期
货和股票期权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
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股票期权、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及
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如果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本基金主要投资策略包含:
大类资产配置策略: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
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的投资比例;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
将以权益性资产为主要配置。
股票投资策略:个股选择层面,从基本面研究出发,基于价值、成长、价
格相关的考量,选出市场上质地较好、成长较高、估值较低的标的。通过
对公司未来成长空间及估值水平的测算,选出预期收益率高的个股;组合
主要投资策略
构建层面,严格遵循投资逻辑框架,适当分散行业风险和个股风险。
债券投资策略:本基金考察国内宏观经济景气周期引发的债券市场收益率
的变化趋势,采取利率预期、久期管理、收益率曲线策略等积极投资策
略,力求获取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其他投资策略:存托凭证投资策略、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策略、资产支持
证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与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股指期货交易策略、
国债期货交易策略、股票期权投资策略等。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8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中
业绩比较基准
证全债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
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需承担
风险收益特征
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
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无。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无。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N<7天1.5%
赎回费7天≤N<30天0.50%
N≥30天0%
注:1、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但从C类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
服务费。
2、N为自然日。
3、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
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规定披露报刊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三部分
其他费用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汇百川远航混合C
0.50%销售机构
销售服务费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上表中年费用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参与债券回购的风险
(2)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
(3)参与国债期货交易的风险
(4)参与股票期权交易的风险
(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
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6)本基金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带来的特有风险
(7)投资于存托凭证的风险
(8)投资于科创板股票的风险
2、本基金面临的其他风险
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
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
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
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
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riversfund.com][客服电话:400-101-1190]
1、《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
议》、《汇百川远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