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024-08-02 文字大小 【 】 【打印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80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4年8月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泰康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金基金合同》《泰康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
简称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A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C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D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E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
代码 020807 020808 020809 020810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
中国证监会核准
的文号
证监许可[2024]125号
  2.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期间 从2024年7月17日至2024年7月30日止
验资机构名称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募集资金划入基
金托管专户的日

2024年8月1日
募集有效认购总
户数(单位:户) 1,672
份额级别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A
泰康悦享60天持有期
债券C
泰 康 悦
享 60 天
持 有 期
债券D
泰康悦享60天持
有期债券E 合计
募集期间净认购
金额(单位:人民
币元)
39,937,222.68 786,194,597.82 - 57,379.79 826,189,200.29
认购资金在募集
期间产生的利息
(单位: 人民币
元)
5,012.80 164,965.93 - 4.83 169,983.56
募 集 份
额 (单
位:份)
有 效 认
购份额 39,937,222.68 786,194,597.82 - 57,379.79 826,189,200.29
利 息 结
转的 份

5,012.80 164,965.93 - 4.83 169,983.56
合计 39,942,235.48 786,359,563.75 - 57,384.62 826,359,183.85
其 中 :
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理 人
运用 固
有 资 金
认购 本
基金 情

认 购 的
基金 份
额 (单
位:份)
0.00 0.00 - 0.00 0.00
占 基 金
总份 额
比例
0.0000% 0.0000% - 0.0000% 0.0000%
其 他 需
要说 明
的事项
- - - - -
其 中 :
募集 期
间 基 金
管理 人
的从 业
人 员 认
购本 基
金情况
认 购 的
基金 份
额 (单
位:份)
0.00 0.00 - 0.00 0.00
占 基 金
总份 额
比例
0.0000% 0.0000% - 0.0000% 0.0000%
募集期限届满基
金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办理
基金备案手续的
条件

向中国证监会办
理基金备案手续
获得书面确认的
日期
2024年8月1日
  注:(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正式生效。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该申请已经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申请是否有效应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投资人可以到本基金销售机构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也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18-95522(免长途话费)、010-52160966查询认购申请的确认情况。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决定本基金开始办理申购的具体日期,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本基金认购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起(含该日),基金管理人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如果投资人多次认购/申购本基金,则其持有的每一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可能不同。
  本基金针对每笔认购、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设置60天锁定持有期。锁定持有期到期日之前(不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含当日)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办理赎回或转换转出业务。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或赎回的开始时间。
  (4)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泰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