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2024-09-28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13号公告《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24年9月27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