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约定,于2018年8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29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5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简称 国泰信用债券 基金主代码 020027 交易代码 020027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年7月31日 基金管理人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6,487,672.56份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20027 02002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1,749,489.29份 4,738,183.27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策略 1、大类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根据对宏观经济运行周期和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分析和判断,综合考察货币财政政策、证券市场走势、资金面状况、各类资产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自上而下确定本基金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 2、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债券投资中将根据对经济周期和市场环境的把握,基于对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深入分析以及对宏观经济的持续跟踪,灵活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债策略、可转债策略、回购交易套利策略等多种投资策略,构建债券资产组合,并根据对债券收益率曲线形态、息差变化的预测,动态的对债券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3、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包括新股申购、增发等一级市场投资以及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 (1)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在参与股票一级市场投资的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全面深入地把握上市公司基本面,运用基金管理人的研究平台和股票估值体系,深入发掘新股内在价值,结合市场估值水平和股市投资环境,充分考虑中签率、锁定期等因素,有效识别并防范风险,以获取较好收益。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适当投资于股票二级市场,以强化组合获利能力,提高预期收益水平。本基金股票投资以价值选股、组合投资为原则,通过选择高流动性股票,保证组合的高流动性;通过选择具有高安全边际的股票,保证组合的收益性;通过分散投资、组合投资,降低个股风险与集中性风险。 本基金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取主业清晰,具有持续的核心竞争力,管理透明度较高,流动性好且估值具有高安全边际的个股构建股票组合。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其投资原则为有利于基金资产增值。本基金在权证投资方面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立足于无风险套利,尽力减少组合净值波动率,力求稳健的超额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10% 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低风险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项目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名称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负责人 姓名 李永梅 郭明 联系电话 021-31081600转 010-66105798 电子邮箱 xinxipilu@gtfund.com custody@icb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 (021)31089000,400-888-8688 95588 传真 021-31081800 010-66105799 2.4 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基金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 http://www.gt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号楼嘉昱大厦16层-19层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3.1.1期间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本期已实现收益 7,968.73 7,944.23 本期利润 23,866.55 46,676.83 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096 0.0076 本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 0.81% 0.59% 3.1.2期末数据和指标 报告期末(2018年5月15日)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期末可供分配基金份额利润 0.2192 0.1705 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2,171,061.65 5,644,793.09 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241 1.191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本报告的实际编制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国泰信用债券A类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0.16% 0.12% 0.99% 0.15% -0.83% -0.03%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0.81% 0.13% 2.65% 0.13% -1.84% 0.00%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2.73% 0.13% 3.90% 0.10% -1.17% 0.03%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5.89% 0.13% 9.99% 0.16% -4.10% -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24.10% 0.16% 34.02% 0.17% -9.92% -0.01% 国泰信用债券C类 阶段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①-③ ②-④ 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0.08% 0.12% 0.99% 0.15% -0.91% -0.03%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0.59% 0.13% 2.65% 0.13% -2.06% 0.00% 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1.53% 0.12% 3.90% 0.10% -2.37% 0.02% 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2.85% 0.12% 9.99% 0.16% -7.14% -0.04%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19.10% 0.16% 34.02% 0.17% -14.92% -0.01%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7月3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国泰信用债券A类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3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报告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国泰信用债券C类 注:1、本基金的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7月31日,本基金在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合同约定。 2、本报告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年3月5日,是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5号文批准的首批规范的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人民币,公司注册地为上海,并在北京和深圳设有分公司。 截至2018年6月30日,本基金管理人共管理99只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鹰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包括2只子基金,分别为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马稳健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鹏蓝筹价值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鼎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金牛创新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象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双利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区位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小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金盛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纳斯达克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价值经典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180金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事件驱动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用互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宗商品配置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现金管理货币市场基金、国泰金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注册而来,国泰金泰平衡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安增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房地产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估值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估值优势可分离交易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届满转换而来)、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上证5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境外高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医药卫生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信价值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国策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浓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康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原国泰安康养老定期支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结构转型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鑫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由金鑫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新经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食品饮料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策略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深证TMT5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有色金属行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睿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兴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互联网+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新目标收益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福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国泰融丰外延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融丰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转换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由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国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由中小板300成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国泰民利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军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全指证券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添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创业板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鸿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丰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信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利是宝货币市场基金、国泰安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普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民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信定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景气行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国证航天军工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证申万证券行业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国泰策略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国泰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国泰量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大农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装备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融安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稳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宁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智能汽车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中国企业信用精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国泰聚优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恒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招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江源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聚利价值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成长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量化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泰优势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另外,本基金管理人于2004年获得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社保基金资产管理人资格,目前受托管理全国社保基金多个投资组合。2007年11月19日,本基金管理人获得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2008年2月14日,本基金管理人成为首批获准开展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专户理财)的基金公司之一,并于3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DII)资格,囊括了公募基金、社保、年金、专户理财和QDII等管理业务资格。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黄志翔 本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润鑫纯债、国泰瞬利货币ETF、上证10年期国债ETF、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的基金经理 2016-11-18 2018-05-15 8年 学士。2010年7月至2013年6月在华泰柏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交易员。2013年6月加入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交易员和基金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兼任国泰淘金互联网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6年11月至2018年5月任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起兼任国泰润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3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国泰现金宝货币市场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4月起兼任国泰民丰回报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7月起兼任国泰润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8月起兼任国泰瞬利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和上证10年期国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7年9月起兼任国泰民安增益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2018年2月起兼任国泰安惠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决定生效之日,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最大限度保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等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未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未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不当关联交易及其他违规行为,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完整,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投资组合与公司资产之间严格分开、公平对待,基金管理小组保持独立运作,并通过科学决策、规范运作、精心管理和健全内控体系,有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通过严格的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和流程,对各环节的投资风险和管理风险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公平对待所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行为。 (一)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或组合间同向交易价差分析 根据证监会公平交易指导意见,我们计算了公司旗下基金、组合同日同向交易纪录配对。通过对这些配对的交易价差分析,我们发现有效配对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且大部分溢价率均值通过95%置信度下等于0的t检验。 (二)扩展时间窗口下的价差分析 本基金管理人选取T=3和T=5作为扩展时间窗口,将基金或组合交易情况分别在这两个时间窗口内作平均,并以此为依据,进行基金或组合间在扩展时间窗口中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对于有足够多观测样本的基金配对(样本数≥30),溢价率均值大部分在1%数量级及以下。 (三)基金或组合间模拟溢价金额分析 对于不能通过溢价率均值为零的t检验的基金组合配对、对于在时间窗口中溢价率均值过大的基金组合配对,已要求基金经理对价差作出了解释,根据基金经理解释公司旗下基金或组合间没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行为。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其他投资组合未发生大额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上半年,央行年内连续三次降准,资金面维持中性偏松态势,“宽货币+紧信用”是主基调。一季度监管政策在金融机构改革尚未落地影响暂退,市场谨慎情绪有所缓解。市场对经济基本面预期分化加大,中美贸易战加剧市场避险情绪升温对收益率下行形成支撑。后期央行政策维稳力度加大,资金面超预期宽松,监管节奏明显放缓,开年偏强的经济数据并未对债市形成太大冲击。随后中美贸易战愈演愈烈,加剧避险情绪升温,收益率出现快速下行。二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呈下行态势,经济基本面逐步转弱,货币政策转向对债市有利,但债券供需矛盾、叠加信用风险爆发以及海外债市走向的不确定性制约收益率的下行。随后,中美贸易战矛盾升级,意大利政局动荡以及信用债违约不断爆发,市场风险偏好快速下降,收益率震荡中有所下行。 投资操作方面,基本维持中短久期,高等级的持仓布局,对持仓品种进行风险排查、梳理及结构调整。适当参与利率债的波段操作,适当增配一定中短久期,高收益品种,同时积极进行到期收益率管理,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以期获得稳定的票息收入。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国泰信用债券A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净值增长率为0.8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5%。 国泰信用债券C在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基金最后运作日)的净值增长率为0.5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65%。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8年下半年,宽货币和紧信用格局有望延续,一方面,央行上半年已三次降准(包括2017年宣布的远期降准),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2018年第二季度例会措辞也发生改变,“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管好货币供给总闸门”,均呈现货币边际趋松的信号。另一方面,融资收缩可能延续,非标严监管、委外去杠杆、融资回表不畅、信用风险恶化都对融资形成约束,信用派生环境依然严峻。回顾2002年至今的债市表现,在宽货币和紧信用政策组合下,债券市场纷纷走牛,预计货币放松、融资收缩仍会对债市收益率下行构成有利支撑,流动性边际缓和或带动曲线牛陡,继而打开长端利率债以及高等级信用债收益率的下行空间。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有估值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制度及流程。估值委员会主要负责基金估值相关工作的评估、决策、执行和监督,确保基金估值的公允与合理。报告期内相关基金估值政策由托管银行进行复核。公司估值委员会由主管运营的公司领导负责,成员包括基金核算、风险管理、行业研究方面业务骨干,均具有丰富的行业分析、会计核算等证券基金行业从业经验及专业能力。基金经理如认为估值有被歪曲或有失公允的情况,可向估值委员会报告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各方不存在任何重大利益冲突,一切以投资者利益最大化为最高准则。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无应分配但尚未实施的利润。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已超过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报告期内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根据《基金合同》规定已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未经审计) 6.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资产: - - 银行存款 807,144.78 167,681.19 结算备付金 46,588.37 3,185.61 存出保证金 262.63 611.34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65,479.40 10,569,950.30 其中:股票投资 771,697.70 893,555.20 基金投资 - - 债券投资 7,293,781.70 9,676,395.10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 贵金属投资 - - 衍生金融资产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应收利息 81,896.44 214,684.90 应收股利 - - 应收申购款 - 1,356.11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其他资产 - - 资产总计 9,001,371.62 10,957,469.4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末 2017年12月31日 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 应付赎回款 1,121,829.81 5,939.97 应付管理人报酬 2,939.94 10,342.96 应付托管费 839.97 2,955.13 应付销售服务费 1,190.50 2,636.53 应付交易费用 386.14 444.01 应交税费 322.89 - 应付利息 - - 应付利润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负债 58,007.63 30,002.79 负债合计 1,185,516.88 52,321.39 所有者权益: - - 实收基金 6,487,672.56 9,110,621.30 未分配利润 1,328,182.18 1,794,526.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7,815,854.74 10,905,148.0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001,371.62 10,957,469.45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5月15日,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241元,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净值1.191元,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总额6,487,672.56份,其中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的份额总额1,749,489.29份,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基金的份额总额4,738,183.27份。 6.2 利润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一、收入 194,982.19 887,259.25 1.利息收入 183,654.42 1,074,428.71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229.64 29,774.42 债券利息收入 179,178.23 998,638.05 资产支持证券利息收入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3,246.55 46,016.24 其他利息收入 -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43,395.54 -1,649,464.24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14,554.50 119,178.82 基金投资收益 - - 债券投资收益 -59,245.19 -1,785,470.84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收益 - - 贵金属投资收益 - - 衍生工具收益 - - 股利收益 1,295.15 16,827.78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630.42 1,422,855.08 4.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5.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92.89 39,439.70 减:二、费用 124,438.81 518,358.47 1.管理人报酬 26,929.59 226,124.76 2.托管费 7,694.16 64,607.09 3.销售服务费 10,848.47 18,066.20 4.交易费用 609.69 11,278.46 5.利息支出 944.15 358.59 其中: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支出 944.15 358.59 6.税金及附加 607.75 - 7.其他费用 76,805.00 197,923.37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70,543.38 368,900.78 减:所得税费用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0,543.38 368,900.78 6.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9,110,621.30 1,794,526.76 10,905,148.06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70,543.38 70,543.3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2,622,948.74 -536,887.96 -3,159,836.70 其中:1.基金申购款 206,491.06 44,896.77 251,387.83 2.基金赎回款 -2,829,439.80 -581,784.73 -3,411,224.53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6,487,672.56 1,328,182.18 7,815,854.74 项目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实收基金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期初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12,721,878.33 20,816,796.55 133,538,674.88 二、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本期利润) - 368,900.78 368,900.78 三、本期基金份额交易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数(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101,991,394.93 -19,218,561.25 -121,209,956.18 其中:1.基金申购款 32,787,181.11 6,285,418.88 39,072,599.99 2.基金赎回款 -134,778,576.04 -25,503,980.13 -160,282,556.17 四、本期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利润产生的基金净值变动(净值减少以“-”号填列) - - - 五、期末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 10,730,483.40 1,967,136.08 12,697,619.48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6.1至6.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周向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倪蓥,会计机构负责人:吴洪涛 6.4 报表附注 6.4.1 基金基本情况 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12] 485号《关于同意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核准,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首次设立募集不包括认购资金利息共募集2,787,916,281.80元,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2)第28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于2012年7月31日正式生效,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2,788,583,427.82份基金份额,其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667,146.02份基金份额。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本基金自募集期起根据认购/申购费用、赎回费用与销售服务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A类;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本类别基金份额的赎回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C类。本基金A类、C类两种收费模式并存,各类基金份额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信用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其中权证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同时,本基金保留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企业债指数收益率X 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X 3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X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日发布的《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本基金自2018年5月16日进入财产清算期,基金管理人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0日批准报出。 6.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6.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5月15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止期间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6.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6.4.5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在本报告期间无须说明的会计差错更正。 6.4.6 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行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国发[1985]19号发布和国务院令[2011]第588号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2005]第448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沪府发[2011]2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的通知》及其他相关财税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 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b) 对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c)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d) 基金卖出股票按0.1%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买入股票不征收股票交易印花税。 (e)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7%、3%和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6.4.7 关联方关系 6.4.7.1 本报告期与基金发生关联交易的各关联方 关联方名称 与本基金的关系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注册登记机构、基金销售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 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 受基金管理人控股股东中国建投控制的公司 注: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6.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6.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6.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91,857.00 32.35% 700,816.98 11.20% 6.4.8.1.2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6.4.8.1.3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100,000.00 3.20% - - 6.4.8.1.4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7,800,000.00 25.74% - - 6.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85.56 36.58% 85.56 36.58% 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期末应付佣金余额 占期末应付佣金总额的比例 申万宏源 652.68 11.20% 308.80 20.47% 注:1. 上述佣金参考市场价格经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与对方协商确定,以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证管费和经手费的净额列示。 2. 该类佣金协议的服务范围还包括佣金收取方为本基金提供的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等。 6.4.8.2 关联方报酬 6.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管理费 26,929.59 226,124.76 其中:支付销售机构的客户维护费 12,118.86 19,455.44 注:支付基金管理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70% / 当年天数。 6.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托管费 7,694.16 64,607.09 注:支付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 日托管费=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X 0.20% / 当年天数。 6.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合计 中国工商银行 - 9,256.80 9,256.80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32.03 32.03 合计 - 9,288.83 9,288.83 获得销售服务费的各关联方名称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当期发生的基金应支付的销售服务费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合计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70.26 70.26 中国工商银行 - 14,889.60 14,889.60 合计 - 14,959.86 14,959.86 注:支付C类基金份额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0.40%的年费率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给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再由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支付给各基金销售机构。其计算公式为: 日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 X 0.40% / 当年天数。 6.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未通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6.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区间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6.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6.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本期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5月15日 上年度可比期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期末余额 当期利息收入 中国工商银行 807,144.78 1,035.25 1,142,860.18 16,241.49 注:本基金的部分银行活期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保管,按银行同业利率计息。 6.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6.4.8.7 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6.4.9 期末(2018年5月15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6.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流通受限的证券。 6.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6.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6.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 公允价值 (a)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b) 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i) 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5月15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1,031,562.4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7,033,917.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第一层次1,156,633.30元,第二层次9,413,317.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ii) 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对于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债券,若出现重大事项停牌、交易不活跃(包括涨跌停时的交易不活跃)、或属于非公开发行等情况,本基金不会于停牌日至交易恢复活跃日期间、交易不活跃期间及限售期间将相关股票和债券的公允价值列入第一层次;并根据估值调整中采用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对于公允价值的影响程度,确定相关股票和债券公允价值应属第二层次还是第三层次。 (iii)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无。 (c) 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于2018年5月15日,本基金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2017年12月31日:同)。 (d)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和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7 投资组合报告 7.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771,697.70 8.57 其中:股票 771,697.70 8.57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7,293,781.70 81.03 其中:债券 7,293,781.70 81.0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853,733.15 9.48 8 其他各项资产 82,159.07 0.91 9 合计 9,001,371.62 100.00 7.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 - C 制造业 689,998.70 8.83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62,274.00 0.80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9,425.00 0.25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771,697.70 9.87 7.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02572 索菲亚 2,167 78,228.70 1.00 2 600337 美克家居 10,700 62,274.00 0.80 3 002293 罗莱生活 4,100 62,033.00 0.79 4 601222 林洋能源 8,300 55,444.00 0.71 5 300274 阳光电源 3,000 54,510.00 0.70 6 603008 喜临门 2,600 52,260.00 0.67 7 002008 大族激光 900 47,511.00 0.61 8 002614 奥佳华 1,900 46,778.00 0.60 9 300296 利亚德 3,000 46,500.00 0.59 10 600056 中国医药 1,900 41,838.00 0.54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7.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7.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买入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1222 林洋能源 53,392.00 0.49 2 300433 蓝思科技 20,295.00 0.19 3 002798 帝欧家居 15,272.00 0.14 注:买入金额按买入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本期累计卖出金额 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603833 欧派家居 55,719.00 0.51 2 300296 利亚德 46,430.00 0.43 3 000049 德赛电池 39,500.00 0.36 4 603816 顾家家居 36,138.00 0.33 5 300433 蓝思科技 17,205.00 0.16 注:卖出金额按卖出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买入股票的成本(成交)总额 88,959.00 卖出股票的收入(成交)总额 194,992.00 注:买入股票成本、卖出股票收入均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7.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501,550.00 6.42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4 企业债券 4,019,284.00 51.42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1,905,140.00 24.38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867,807.70 11.10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7,293,781.70 93.32 7.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041756009 17国泰租赁CP002 10,000 1,004,600.00 12.85 2 124007 12西电梯 10,000 1,000,100.00 12.80 3 136057 15华发01 10,000 996,700.00 12.75 4 136148 16宏桥01 10,000 981,800.00 12.56 5 122969 09豫投债 9,000 913,050.00 11.68 7.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7.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7.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7.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7.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若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本基金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有选择地投资于股指期货。套期保值将主要采用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 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时,将通过对证券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并结合股指期货的定价模型寻求其合理的估值水平。 本基金管理人将充分考虑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通过资产配置、品种选择,谨慎进行投资,以降低投资组合的整体风险。 法律法规对于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另有规定的,本基金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7.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7.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7.12.1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7.12.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情况。 7.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名称 金额 1 存出保证金 262.63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81,896.44 5 应收申购款 -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82,159.07 7.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7.12.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8.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份额级别 持有人户数(户) 户均持有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结构 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持有份额 占总份额比例 国泰信用债券A类 202 8,660.84 - - 1,749,489.29 100.00% 国泰信用债券C类 237 19,992.33 2,800.00 0.06% 4,735,383.27 99.94% 合计 439 14,778.30 2,800.00 0.04% 6,484,872.56 99.96% 8.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份额总数(份)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基金管理人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 国泰信用债券A类 0.00 0.00% 国泰信用债券C类 1,008.54 0.02% 合计 1,008.54 0.02% 8.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项目 份额级别 持有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万份)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泰信用债券A类 0 国泰信用债券C类 0 合计 0 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开放式基金 国泰信用债券A类 0 国泰信用债券C类 0 合计 0 9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目 国泰信用债券A类 国泰信用债券C类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2年7月31日)基金份额总额 467,748,665.40 2,320,834,762.42 本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2,568,244.96 6,542,376.34 本报告期基金总申购份额 140,938.92 65,552.14 减:本报告期基金总赎回份额 959,694.59 1,869,745.21 本报告期基金拆分变动份额 - - 本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1,749,489.29 4,738,183.27 10 重大事件揭示 10.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0.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10.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报告期内,本基金无涉及对公司运营管理及基金运作产生重大影响的与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相关的诉讼事项。 10.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策略无改变。 10.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 10.6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稽查或处罚。 10.7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0.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交易单元数量 股票交易 应支付该券商的佣金 备注 成交金额 占当期股票成交总额的比例 佣金 占当期佣金总量的比例 华泰证券 3 - - - - - 民族证券 1 - - - - - 国泰君安 2 - - - - - 中金公司 1 - - - - - 银河证券 2 - - - - - 安信证券 1 - - - - - 国信证券 2 - - - - - 西南证券 1 - - - - - 申万宏源 2 91,857.00 32.35% 85.56 36.58%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1 78,907.00 27.79% 56.12 23.99% - 中信证券 1 59,795.00 21.06% 42.54 18.19% - 光大证券 1 53,392.00 18.80% 49.67 21.24% - 注:基金租用席位的选择标准是: (1)资力雄厚,信誉良好; (2)财务状况良好,各项财务指标显示公司经营状况稳定; (3)经营行为规范,在最近一年内无重大违规经营行为; (4)内部管理规范、严格,具备健全的内控制度,并能满足基金运作高度保密的要求; (5)公司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能及时、全面、定期提供具有相当质量的关于宏观经济面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及证券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研究报告以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基金投资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 选择程序是:根据对各证券公司提供的各项投资、研究服务情况的考评结果,符合交易席位租用标准的,由公司投研业务部门提出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席位的调整意见(包括调整名单及调整原因等),并经公司批准。 10.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券商名称 债券交易 回购交易 权证交易 成交金额 占当期债券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回购成交总额的比例 成交金额 占当期权证成交总额的比例 华泰证券 - - - - - - 民族证券 - - - - - - 国泰君安 - - 600,000.00 1.98% - - 中金公司 - - 12,700,000.00 41.91% - - 银河证券 - - - - - - 安信证券 - - 1,400,000.00 4.62% - - 国信证券 2,323,664.00 74.37% 5,700,000.00 18.81% - - 西南证券 602,757.70 19.29% - - - - 申万宏源 100,000.00 3.20% 7,800,000.00 25.74% - - 西藏东方财富证券 - - - - - - 中信证券 - - - - - - 光大证券 98,013.48 3.14% 2,100,000.00 6.93% - - 11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9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3000万元的,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鉴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事由,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清算并终止《基金合同》。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8年5月15日,并于2018年5月16日进入清算程序。为降低对现有及潜在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影响,本基金已于2018年3月29日起暂停申购业务,但正常开放赎回业务。自2018年5月16日起,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清算期间不再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不再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具体可查阅本基金管理人于2018年5月2日披露的《关于国泰信用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基金财产清算结果将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公告,并将遵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及时进行分配,敬请投资者留意。【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