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泰金鹿保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及第二个保本期基金募集的公告
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20008,以下简称“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
本基金的首次募集于2006年3月16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6]43号),募集期为2006年3月24日至2006年4月25日。《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06年4月28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自2006年4月28日开始至2008年4月28日(含)到期。
本基金的第一个保本期,由本公司当时的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由于本公司股东变化,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为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提供担保,本公司现股东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提供担保,并已签署担保协议。根据《基金合同》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已符合保本基金存续条件下,本基金到期后将转入下一个保本期(即第二个保本期)。本基金的基金名称将变更为“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代码:020018)。
本公司于2008年4月23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募集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83号),同意本公司进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的募集。
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保本到期后的选择
1、保本到期选择期
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后的第1天(2008年4月29日)起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募集结束日止,为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保本到期选择期”,基金份额持有人在该期间可以作出以下“2、第一个保本期到期选择期中的选择方式”中所列选择。
2、第一个保本期到期选择期中的选择方式
在上述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有以下三种选择方式:
(1)赎回;
(2)转换到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国泰金鼎价值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3)第一个保本到期后,基金份额持有人继续持有本基金份额,自动转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
注:上述第(3)种方式为默认方式,即对于在到期选择期内未提出赎回或者转出申请的基金份额持有人,默认为“自动转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默认转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的处理方法如下:
由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在“到期转换日”(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募集结束后的验资结束日)所代表的基金资产净值为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净额,担保人对此投资净额予以担保。
在本基金“到期转换日”日终,本公司将对由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到期转换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到期转换。到期转换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按照到期转换比例相应调整,“到期转换日”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到期转换公式为:
到期转换后基金份额数=到期转换日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到期转换比例
基金份额到期转换比例=到期转换日基金资产净值/(到期转换日的基金份额总额× 1.000元/份)
其中,到期转换后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基金份额到期转换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9位,采用循环进位的方法分配因小数点运算引起的剩余份额。“到期转换日基金份额数”、“到期转换日基金资产净值”、“到期转换日的基金份额总额”是指在与第二个保本期募集期间认购的募集金额合并前,本基金从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前的基金份额数、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总额。
3、保本到期选择期内赎回或转出的相关费用
对于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认购期认购并持有到期(或持有到第二个保本期基金募集期结束日前的任一开放日)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无论选择赎回或转出,均无须就其在认购期认购的基金份额支付赎回费用、基金转换费用。
对于在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申购期申购并持有到期(或持有到第二个保本期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日前的任一开放日)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赎回”或“转出”方式,需按规定支付赎回费用或基金转换费用。
赎回费率列示如下:
持有期≤6个月(含) 1.8%
6个月<持有期<2年 1.0%
保本期到期日 0(仅对第一个保本期认购期认购并持有到期或持有到第二个保本期基金份额募集期结束日前的任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
基金转换费用参照本公司各基金转换公告规定的费率执行。
本公司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先进先出”原则进行业务确认。
4、保本到期选择期的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在本基金保本到期选择期内,选择赎回或转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其赎回或转出金额按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或转出日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
在保本到期选择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将采取更为稳健的运作方式,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主要持有风险低、流动性强的固定收益类品种,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基金资产净值的波动幅度。从2008年4月29日开始,截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开始前,本基金不计提管理费、托管费。
5、保本到期选择期的基金份额申购及转入业务
本基金在保本到期选择期内(2008年4月29日起至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募集结束日止),将暂停基金份额的申购及转入业务。
二、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募集安排
1、“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583号)的核准进行基金份额的募集。《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基金合同》于基金募集结束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中国证监会确认后生效,原《基金合同》同时失效。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公司将于近日进行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的基金份额募集,基金发售面值为1.00元。
5、本基金一期使用的基金代码为020008,其赎回与转出均使用该代码;“国泰金鹿保本增值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二期)”使用新的基金代码020018,适用于保本二期的基金募集及成立后的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
6、第二个保本期基金募集结束后,本公司将对从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持有人的基金份额实施“到期转换”,并与第二个保本期募集期新募集的资金合并。
7、第二个保本期募集期间,实行总规模上限控制,设定规模目标上限为100亿元(含从第一个保本期默认转入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所代表的金额)。
8、第二个保本募集期总规模控制办法,详见近日的基金发售公告。
三、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人名称: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建熙
成立日期:1986年6月21日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零陆亿玖仟贰佰贰拾伍万(20,692,250,000)元
经营范围:投资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企业;经营、管理、处置从原中国建设银行分立后承继的资产和企业;追偿本外币债务;买卖、代理买卖、代理兑付从原中国建设银行承继的债券;接受、经营、管理从原中国建设银行承继的本外币委托贷款;资产管理范围内本外币财产租赁、重组;资产管理范围内公司的上市推荐及债券、股票承销;本外币资金同业拆借、本外币借款,发行金融债券,自营和代理债券交易;财务、投资及法律咨询,资产及项目评估;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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