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A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
(A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07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0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华宝海外新能源
基金简称汽车股票发起式(Q基金主代码017144
DII)
华宝海外新能源
下属基金简称汽车股票发起式(Q下属基金代码017144
DII)A
华宝基金管理有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
境外投资顾问-境外托管人
限公司
上市交易所
基金合同生效日2023年05月23日-
及上市时间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08月05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赵启元
证券从业日期2011年01月15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23年05月23日
基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周晶
证券从业日期2004年05月01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金
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其他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被取消、更
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执
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境外上市的新能源汽车主题相关股票,通过精选个股和严
投资目标
格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
本基金可投资于下列金融产品或工具: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
证和美国存托凭证、房地产信托凭证;在已与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
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册的公募基金(含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基金ETF);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
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银行
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
政府债券等货币市场工具;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交易
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与固定收益、股权、信
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的境外市场有:美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
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海外新能源汽车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比例不
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本基金所指的新能源汽车主题主要包含新能源化、智能化、网联化三个层
面。新能源化包括但不限于汽车电动化环节以及未来新型清洁能源应用的发
展;智能化主要指通过搭载先进传感器等装置,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具
主要投资策略
有自动驾驶功能,逐步成为智能移动空间和应用终端的新一代汽车相关设备
发展;网联化主要指通过融合现代网络通讯技术实现车内、车与车、车与
路、车与人、车与服务平台的全方位网络连接。
中证港美上市全球智能汽车主题指数收益率×8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
人民币活期存款税后利率×10%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美国和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证券市场
挂牌交易的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之
风险收益特征
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等海外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本基金
可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还可能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
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及区域配置图表
(三)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M<100万元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M<200万元1.00%
200万元≤M每笔1000元
N<7日1.50%
7日≤N<30日0.75%
赎回费
30日≤N<180日0.50%
180日≤N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5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26,4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80,000规定披露报刊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
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
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
其他费用相关服务机构
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
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
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
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持有期2.05%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
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投资者应及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出具的适当性意见,各销售机构关于适当性的意见不必然
一致,基金管理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并不表明对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
者保证。
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与基金风险等级因考虑因素不同而存在差异。投资者应了
解基金的风险收益情况,结合自身投资目的、期限、投资经验及风险承受能力谨慎决策并自
行承担风险,不应采信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销售行为及违规宣传推介材料。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2)投资于本基金界定的海外新能源汽车主题股票及存托凭证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4)参与港股通交易的相关风险
(5)衍生品投资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市场,还面临境外投资特有的风险,包括政治风险、境外市场风
险、政府管制风险、汇率风险、法律风险、利率风险、境外上市公司经营风险、税务风险、
集中投资某个国家或地区的风险。
3、本基金还将面临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
风险、合规性风险、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会计核算风险、大宗交易风险、证券借贷、正回
购/逆回购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
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
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
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得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sfund.com][客服电话:400-700
-5588、400-820-5050]
《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华宝海外新能
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华宝海外新能源汽车股票型发起式证
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