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诚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达诚腾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C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28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达诚腾益债券 基金代码 017045
下属基金简称 达诚腾益债券C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7046
基金管理人 达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3年4月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王栋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6月25日
基金经理 陈佶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4年8月14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注: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
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了解详情
投资目标 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 地方政府债、金融债、次级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公司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政府支持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型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含协议存款、定
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票(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国债期货、信用衍生品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本基金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对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此约束下,本基金基于风险平价理论寻找股债的相对价值,从而实现股债轮动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中信证券量化债股优选稳健策略指数收益率×95%+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3年4月14日,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
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日 1.50%
N≥7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35%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00万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万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和仲裁费等费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与信息披露费用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07%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投资本基金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
操作风险、合规性风险、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本基金特有的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
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及其他风险。此外,建议重点关注本基金
特有风险如下: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债券市场的变化会影
响到基金业绩,基金净值表现因此可能受到影响。本基金为二级债基,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含存托凭
证)、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的比例合计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在通常情况下本
基金的预期风险水平高于纯债基金。本基金管理人将发挥专业研究优势,加强对市场、证券基本面的深入研
究,持续优化组合配置,以控制特定风险。
2、国债期货投资风险: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
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
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
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
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
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其
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来自于基础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或剩余权益。与股票和一般债券不同,资产支持证券不
是对某一经营实体的利益要求权,而是对基础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和剩余权益的要求权,是一种以资产信
用为支持的证券,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交易结构风险、各种原因导致的基础资产池现金流与对应证券现金
流不匹配产生的信用风险、市场交易不活跃导致的流动性风险等,由此可能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4、为对冲信用风险,本基金可能投资于信用衍生品,信用衍生品的投资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偿付风
险及价格波动风险等风险。流动性风险是信用衍生品在交易转让过程中因无法找到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较
少导致难以将其以合理价格变现的风险;偿付风险是在信用衍生品的存续期内由于不可控制的市场及环境
变化,创设机构可能出现经营状况不佳或创设机构的现金流与预期发生一定偏差从而影响信用衍生品结算
的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由于创设机构或所受保护债券主体经营情况或利率环境出现变化引起信用衍生品
价格波动的风险。
5、存托凭证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
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6、投资于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于证券公司短期公
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和交易,且限制投资者数量上限,潜在流动性风险相对较大。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
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由
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7、流通受限证券投资风险:本基金可投资流通受限证券,按监管机构或行业协会有关规定确定公允价
值,本基金的基金净值可能由于估值方法的原因偏离所持有证券的收盘价所对应的净值,因此,投资者在申
购赎回时,需考虑估值方法对基金净值的影响。另外,本基金可能由于投资流通受限证券而面临流动性风险
以及流通受限期间内证券价格大幅下跌的风险。
8、本基金采用证券经纪商交易结算模式,即本基金将通过基金管理人选定的证券经营机构进行场内交
易和结算,该种交易结算模式可能存在操作风险、资金使用效率降低的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投资信息安全
保密风险、无法完成当日估值等风险。
9、本基金的份额登记、估值核算等业务由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负责日常运营。为本基金提
供运营外包服务的机构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认可,同时,基金管理人将持续评估该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
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是否能够满足本基金的运作需要。虽然具有以上基础,但
是基金管理人仍然无法保证委托的基金服务机构可以永久符合监管部门的法律法规,如在基金存续期内该
机构出现违法违规、操作风险事件或无法继续存续等情况,可能会对本基金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基金合同相关的争议解决方式为仲裁。因本基金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
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具体仲裁机构和仲裁地
点详见本基金合同的具体约定。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integrity-funds.com]咨询电话[021-6058125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