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2024-09-2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各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4年9月24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除ETF基金)所持有的“国泰君安(股票代码:601211)”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国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