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华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的公告
2024-08-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一、公告内容
根据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平安银行”)签署的销售协议,自2024年8月6日起本公司旗下的新华中债0-3年政策性
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1796 C类011797以下简称“本基金”)增加平安
银行为销售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
二、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平安银行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请遵循平
安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定。
2.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
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
告。
3.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1)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11
公司网站:bank.pingan.com
(2)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
网址:www.ncfund.com.cn
三、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特此提醒
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相匹配的产品,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