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惠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诚A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金惠诚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国金惠诚A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6月24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5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金惠诚 基金代码 010249
下属基金简称 国金惠诚A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249
基金管理人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1年4月14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杜哲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01月11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1月12日
基金经理 王珂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4年04月0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3年09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力争获得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准予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回购、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债券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1、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综合考虑基金组合的流动性需求及投资风险控制的基础上,根据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市场利率走势和债券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分析和判断,在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内,动态调整组合结构,追求较低风险下的较高组合收益。本基金债券投资策略主要包括:(1)久期管理策略(2)期限结构配置策略(3)骑乘策略(4)息差策略(5)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7)信用债投资策略。 2、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通过系统地分析中国证券市场的特点和运作规律,采取“自下而上”的个股精选投资策略,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综合判断拟投资标的的投资价值,在此基础上构建投资组合,努力实现超越股票基准指数的回报。 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国债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参与国债期货的投资。国债期货作为利率衍生品的一种,有助于管理债券组合的久期、流动性和风险水平。管理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对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趋势的判断、对债券市场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本基金构建量化分析体系,对国债期货和现货基差、国债期货的流动性、波动水平、套期保值的有效性等指标进行跟踪监控,在严控风险的基础上,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业绩比较基准 9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认购费 M<1,000,000元 0.60%
1,000,000元≤M<3,000,000元 0.40%
3,000,000元≤M<5,000,000元 0.2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申购费 (前收费) M<1,000,000元 0.80%
1,000,000元≤M<3,000,000元 0.50%
3,000,000元≤M<5,000,000元 0.30%
M≥5,000,000元 1,000元/笔
赎回费 N<7日 1.50%
7日≤N<30日 0.15%
N≥30日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本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7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本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0.1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8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律师费、 相关服务机构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基金相关账户的开户及维护费用等费用,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国金惠诚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15%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
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存在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有:
1、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本基金对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因此,本基金需要承担由
于市场利率波动造成的利率风险以及如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等信用品种的发债主体信用恶化造成的信
用风险;如果债券市场出现整体下跌,将无法完全避免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同时由于本基金股票的投资比
例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故而也需承担股票市场的下跌风险。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
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1)信用风险也称为违约风险,它是指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主体对它们所承诺的各种合约的违约所造成
的可能损失。从简单意义上讲,信用风险表现为证券化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不能支持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
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2)利率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作为固定收益证券的一种,也具有利率风险,即资产支持证券的价格
受利率波动发生逆向变动而造成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是指资产支持证券不能迅速、低成本地变现的风险。
(4)提前偿付风险是指若合同约定债务人有权在产品到期前偿还,则存在由于提前偿付而使投资者遭
受损失的可能性。
(5)操作风险是指相关各方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引起的风险。
(6)法律风险是指因资产支持证券交易结构较为复杂、参与方较多、交易文件较多,而存在的法律风
险和履约风险。
3、国债期货的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国债期货的投资可能面临市场风险、基差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
险是因期货市场价格波动使所持有的期货合约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基差风险是期货市场的特有风险之一,
是指由于期货与现货间的价差的波动,影响套期保值或套利效果,使之发生意外损益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
分为两类:一类为流通量风险,是指期货合约无法及时以所希望的价格建立或了结头寸的风险,此类风险往
往是由市场缺乏广度或深度导致的;另一类为资金量风险,是指资金量无法满足保证金要求,使得所持有的
头寸面临被强制平仓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
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
商、调解途径解决。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60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的,任
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
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
裁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gfund.com,客服电话:4000-2000-1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