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2023-01-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11月22日起进入清算程序,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托管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基金财产进行了清算。目前,本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备查文件:
  1、《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2年11月21日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关于〈天弘聚新三个月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