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汇优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富国汇优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年11月20日(信息截至:2024年11月1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汇优纯债6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代码 008521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年01月13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63个月开放一次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经理 朱梦娜 任职日期 2020年01月13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2年06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封闭期内采取买入持有到期投资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债券、政府支持机构债券、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之前的3个月和之后的3个月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严格采用买入并持有到期策略,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力求基金资产在封闭期结束前可完全变现。本基金成立后,在每一封闭期的建仓期内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投资于剩余期限(或回售期限)不超过基金剩余封闭期的固定收益类工具。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将在封闭期内持有这些品种到期,持有的固定收益品种和结构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同时,本基金主要通过信用利差曲线配置和信用债券精选两个方面的策略进行信用债投资,本基金还采用杠杆投资策略和再投资策略。在开放期,本基金原则上将使基金资产保持现金状态。
业绩比较基准 该封闭期起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20年01月13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端) M<100万 0.6% 0.06%
100万≤M<500万 0.4% 0.04%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N<30天 0.1%
N≥30天 0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
内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0.15%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05%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70,000.00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
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若本基金触发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份
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预警情形,基金管理人可决定是否承担本基金项下相关固定费用,最
终实际情况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20%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量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
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定期开放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
易。
2、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存在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3、暂停运作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存续期内,每个封闭期到期前,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本基金暂停进入开放期。
开放期最后一日日终,如果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加上基金开放期最后一日交易申请确认的申购确认
金额及转换转入确认金额,扣除赎回确认金额及转换转出确认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或基金
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进入下一封闭期。如本基金暂停进入开放
期或暂停封闭期运作,则全部基金份额将自动赎回,未确认申购款项也将划还给投资人。投资人将
承担期间的机会成本和再投资风险。
4、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暂停运作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终止基金合同,报中国证监
会备案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故基金合同存在提前终止的风险。
5、摊余成本法的估值风险
在封闭期内,本基金采用买入并持有至到期策略,一般情况下,持有的固定收益类品种和结构
在封闭期内不会发生变化,在行情波动时,可能损失一定的交易收益。本基金定期对持有的固定收
益品种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应当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对所投
资资产计算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摊余成本法估值不等同于保本,基金资产发生计提减值准备可能
导致基金份额净值下跌。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将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