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单笔最低交易限额的公告
2024-05-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根据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 )决定自2024年5月1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的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保有份额进行调整。
现将调整后的限额列表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方案
基金全称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最低赎回份额 最低保有份额
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1-3政策性金融债A 002659 1份 1份
兴业中债1-3年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兴业中债1-3政策性金融债C 007495 1份 1份
二、适用基金销售机构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直销柜台系统和各销售机构。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网站:www.cib-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00-95561
四、其他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调整上述基金各业务最低限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
2、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