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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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重要提示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中金衡盈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
可[2019]561 号文注册,2019 年 6 月 21 日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
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
情形之一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
大会。”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由基金管理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清算
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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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概况
2.1 基金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金衡盈
基金主代码 00742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 年 6 月 21 日
基金管理人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最后运作日(2021 年 4 月 28 日)
基金份额总额 8,037,433.03 份
2.2 基金产品说明
投资目标 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流动性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
实现基金资产长期稳健的增值。
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综合分析宏观经济周期与形势、
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利率走势、资金供求、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
素,分析比较债券市场、股票市场及现金类资产的收益风险特征,动态调
整各大类资产的投资比例,控制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具体包括:1、
资产配置策略;2、普通债券投资策略;3、中小企业私募债的投资策略;
4、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5、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6、资产支持证券投
资策略;7、国债期货投资策略;8、股票投资策略;9、存托凭证投资策
略;10、股指期货投资策略;11、权证投资策略;12、股票期权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恒
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5%+金融机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5%。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理论上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
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
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
特有风险。
3 基金最后运作日财务会计报告(经审计)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 年 4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1 年 4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
银行存款 12,056,018.23
结算备付金 1,156,66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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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出保证金 10,463.3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股票投资 -
基金投资 -
债券投资 -
资产支持证券投资 -
贵金属投资 -
衍生金融资产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应收利息 4,577.25
应收股利 -
应收申购款 34,327.2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其他资产 -
资产总计 13,262,054.1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21 年 4 月 28 日
(基金最后运作日)
负债: -
短期借款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衍生金融负债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应付证券清算款 -
应付赎回款 4,630,298.92
应付管理人报酬 17,916.34
应付托管费 3,583.28
应付销售服务费 587.91
应付交易费用 4,378.29
应交税费 -
应付利息 -
应付利润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其他负债 15,043.50
负债合计 4,671,808.24
所有者权益: -
实收基金 8,037,433.03
未分配利润 552,812.84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90,245.8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13,262,054.11
注:报告截止日 2021 年 4 月 28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中金衡盈 A 基金份额净值 1.0701 元,
中金衡盈 C 基金份额净值 1.0604 元;基金份额总额 8,037,433.03 份,中金衡盈 A 基金的份额总额
6,909,298.81 份,中金衡盈 C 基金的份额总额 1,128,134.22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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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清盘事项说明
4.1 基金基本情况
中金衡盈基金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于 2019 年 4 月 2 日
证监许可[2019] 561 号《关于准予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由中金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金基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中金衡盈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
下简称“招募说明书”)和《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公开募集。中金衡盈
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基金,存续期限为不定期。中金衡盈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基金托管
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
中金衡盈基金通过中金基金直销柜台、中金基金网上直销平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等共同销售,募集期为 2019 年 5
月 20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17 日。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正式生效,
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实收份额为 308,830,667.90 份(含利息转份额 34,172.03 份),认购价格为人
民币 1.00 元。认购资金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相关内容,中金衡盈基金根据认/申购费用、赎回费、销售服务费
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认购、申购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
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而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
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而不收取认/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的,
称为 C 类基金份额。中金衡盈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销售费用
的不同,中金衡盈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
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投资者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
基金份额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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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中金衡盈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
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
存托凭证、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
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短期融资券(含
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券回购、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股票
期权、国债期货、银行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
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4.2 清算原因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之“三、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的约定: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 2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 人或者基金资产净
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
之一的,本基金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截至 2021 年 4 月 28 日日终,本基金连续 60 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5000 万元情形,
满足基金合同约定的前述终止条件,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不需召开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3 清算起始日
本基金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起进入清算期,清算期为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
4.4 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
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价。由于报告性质所
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5 清算情况
自 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
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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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清算费用
按照《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
的清算”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
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
5.2 资产处置情况
(1)银行存款、备付金、保证金及应收款项资产处置情况
序号 项目 运作终止日账面价值 清算金额 清算期期末账面价值
1 银行存款 12,056,018.23 -4,499,340.00 7,556,678.23
2 结算备付金(注 1) 1,156,668.00 -647,560.26 509,107.74
3 存出保证金 10,463.39 -10,463.39 0.00
4 应收利息(注 1) 4,577.25 1,098.17 5,675.42
5 应收申购款 34,327.24 -34,327.24 0.00
注 1:结算备付金、应收利息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本基金托管账户,基
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5.3 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 4,630,298.92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
支付完毕。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费为人民币 17,916.34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支
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 3,583.28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销售服务费为人民币 587.91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支
付。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交易费用为人民币 4,378.29 元,该款项已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支
付。
(6)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人民币 15,043.50 元,其中应付赎回费 256.18 元已于 2021
年 5 月 6 日支付完毕,预提审计费 11,315.02 元,预提账户维护费 2,769.20 元,运作期银行汇划费
703.10 元,以上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扣除。
5.4 清算期间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本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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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4 月 29 日(基金清算起始日)至 2021
年 5 月 7 日(基金清算结束日)止期间
一、资产处置损益 1,109.39
1.利息收入 1,098.17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 1,098.17
债券利息收入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
2.投资收益(损失以“-”填列)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债券投资收益 -
股利收益 -
3.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其他收入(损失以“-”号填列) 11.22
二、清算费用 -37,259.99
1.交易费用 -
2.其他费用 -37,259.99
三、清算净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6,150.60
5.5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财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4月28日基金净资产
加:清算期间净收益
8,590,245.87
-36,150.60
减:基金净赎回金额 534,681.19
二、2021年5月7日基金净资产 8,019,414.08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1 年 5 月 7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8,019,414.08 元,根据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
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
配。
清算期结束日次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归份额持有人所有。于清算划款
日的应收利息余额由基金管理人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
基金管理人所有。垫付资金及其孳生的利息将于清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除清算划款产生的银
行汇划费从基金资产中支付外,其他与本次清算相关产生的银行汇划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由于截止2021年5月7日的基金净资产中包含了备付金、应收利息等,将在划付本次清算金额(含
费用)后对基金剩余财产进行后续清算,直至全部基金财产清算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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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后,报
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6 备查文件目录
6.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资产负债表及审计报告
(2)《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6.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6.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中金衡盈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