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日本精选股票(QDII)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摩根日本
精选股票(QDII)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9月12日
送出日期:2024年9月13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
基金简称基金代码007280
(QDII)
摩根日本精选股票
下属基金简称下属基金代码007280
(QDII)A
摩根基金管理(中国)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摩根资产管理(亚太)
有限公司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境外投资顾问JPMORGAN ASSET境外托管人Bank of China (Hong
MANAGEMENT (ASIA Kong) Limited
PACIFIC) LIMITED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9-07-31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07-31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张军
证券从业日期2004-06-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日本上市公司股票,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追求
投资目标
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回报。
本基金在境外的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境外主要投资于在日本证券市场以及在其他证券市场交易的日
本公司股票,此外,本基金还可投资于银行存款、可转让存单、银行
承兑汇票、银行票据、商业票据、回购协议、短期政府债券等货币市
投资范围场工具;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住房按揭支持证券、资
产支持证券等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国际金融组织发行的证券;已与
中国证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市场挂牌
交易的普通股、优先股、全球存托凭证和美国存托凭证;已与中国证
监会签署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或地区证券监管机构登记注
册的公募基金;与固定收益、股权、信用、商品指数、基金等标的物
挂钩的结构性投资产品;远期合约、互换及经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境外
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权证、期权、期货等金融衍生产品。
本基金在境内的投资范围如下:
本基金境内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具体包括国债、
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地方政
府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
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同业存单、
银行存款等,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
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投资组合中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80%-95%,其中投资于日
本上市公司股票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
金类资产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和持续跟踪日本市场情况,企业基本面、竞争优势
等多方面因素,精选优秀的日本企业进行配置以构建股票投资组合。
同时,本基金将结合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风险收益特征,确定合适
的资产配置比例。
2、股票投资策略
个股选择方面,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业绩持续性、公
主要投资策略
司治理三个方面的分析对公司投资价值进行评估,主要投资于财务状
况良好,业绩增长具有可持续性,公司治理结构合理的公司。根据上
述精选出的个股,结合各项定量和定性指标挑选出最具上涨潜力的标
的自下而上构建投资组合。
3、其他投资策略:包括债券投资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策略、证
券公司短期公司债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金融衍生品投
资策略。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90%×东京证券交易所股价总指数收益率+
业绩比较基准
10%×税后银行活期存款收益率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产品,预期风险和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6-30
0.80%其他资产
8.91%银行存款和结算
备付金合计
90.29%权益投资
区域配置图表
数据截止日期:2024-06-30
100.00%日本
注:1.图示范围为报告期末在各个国家(地区)证券市场的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分布;
2.国家(地区)类别根据其所在的证券交易所确定,ADR、GDR按照存托凭证本身挂牌的
证券交易所确定;
3.图示百分比为公允价值占股票及存托凭证的公允价值合计数比例(%)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数据截止日期:2023-12-31
25.00%20.00%15.00%10.00%5.00%0.00%-5.00%-10.00%-15.00%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净值增长率 8.42% 18.90% 12.92% -9.55% 17.45%
业绩基准收益率 11.68% 5.40% -1.05% -7.02% 20.53%
注:本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持有期限(N)
0元≤M
申购费(前收费)10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0天≤N
7天≤N
30天≤N
赎回费
1年≤N
2年≤N
N≥3年0.00%
注:1年=365日,以此类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费方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投资顾问机
管理费1.80%
构
托管费0.25%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75,000.00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00.00规定披露报刊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
其他费用
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费用。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
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2.11%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
近一次年报基金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推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欲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境外投资风险
证券市场价格会因为国际政治环境、宏观和微观经济因素、国家政策、投资人风险收益
偏好和市场流动程度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波动,将对本基金资产产生潜在风险,这种风险主
要包括:
1、海外市场风险
2、政治风险
3、经济周期风险
4、汇率风险
5、利率风险
(二)基金运作风险
1、流动性风险
2、操作风险
3、大额赎回风险
4、交易结算风险
5、会计核算风险
6、税务风险
7、金融模型风险
8、衍生品投资风险
(1)衍生品流动性风险
(2)衍生品操作风险
(3)法律风险
9、中小企业私募债投资风险
10、资产支持证券的投资风险
11、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的投资风险
12、信用风险
13、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
14、不可抗力风险
(三)本基金特定风险
1、本基金拟投资市场及资产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日本市场,因此一方面基金净值会因日本股票市场的整体变化而出现
价格波动。另一方面由于日本所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等也
将对基金的业绩产生影响。以上所述因素可能会带来市场的急剧下跌,从而导致投资风险的
增加。
2、本基金拟投资资产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作为股票型基金,在投资管理中会至少维持80%的股票投资比例,具有对股票
市场的系统性风险,不能完全规避市场下跌的风险和个股风险,在市场大幅上涨时也不能保
证基金净值能够完全跟随或超越市场上涨幅度。
3、境外证券投资额度限制引致的风险本基金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外管局核准的额度设
定基金募集期内的募集规模上限。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的资产规模不受上述限制,但基
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基金的境外证券投资额度控制基金申购规模并暂停基金的申购。
4、投资于关联基金的风险
5、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风险
因违法经营或者出现重大风险等情况,可能发生基金管理人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
依法解散、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等情况。在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情况下,投资者
面临基金管理人变更或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涉及基金管理人、临时
基金管理人、新任基金管理人之间责任划分的,相关基金管理人对各自履职行为依法承担责
任。
关于本基金完整的风险揭示请见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章节。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
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均有约
束力,仲裁费用及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
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
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
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
网址:am.jpmorgan.com/cn客服电话:400-889-4888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