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基金调整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2024-06-15 文字大小 【 】 【打印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7年9月5日下发的[2017]1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
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6月
14日起,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ST富通(股票代码:000836)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ST超华(股票代码:002288)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
ST爱康(股票代码:002610)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
长康(股票代码:002435)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对旗下基金持有的*ST
美吉(股票代码:002621)按照人民币0.10元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票的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
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南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