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2022-05-06 文字大小 【 】 【打印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清算报告出具日: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清算报告公告日:二〇二二年五月六日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目录
重要提示 .......................................................................................................................................... 3
一、基金概况 .................................................................................................................................. 3
二、基金运作情况 .......................................................................................................................... 4
三、财务会计报告 .......................................................................................................................... 4
四、清算情况 .................................................................................................................................. 5
五、备查文件 ................................................................................................................................ 10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
重要提示
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2018
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5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8年5
月16日正式生效。 本基金基金管理人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
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
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金合同》 ”)
等有关规定,本基金出现了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的约定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此事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4月22日,并于2022年4月25日进入清算程序。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5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
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
行清算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一、基金概况
基金名称
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
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 景顺 MSCI 中国 A 股 ETF 联接
基金主代码 00583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5 月 1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景顺
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基金合同》、《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
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
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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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基金运作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8年3月27日证监许可【2018】 549号文准予募集注册,
由基金管理人依照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自2018年4月16日至2018年5
月11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8年5月16日正式生效,基金合
同生效日的基金份额总数为548,083,826.38份(含募集期间利息结转的份额,其
中认购资金利息折合147,645.42份基金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存续期内,如果存在连续60个工作日基
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无论是否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
量不满200人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本基金合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人大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截至2022年4月22日,本基金已出现连续60个工作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
万元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在上述事由出现后依法履行了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
金的最后运作日为2022年4月22日,并于2022年4月25日进入清算程序。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最后运作日期间,本基金正常运作。
三、财务会计报告
基金最后运作日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4 月 22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2 年 4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17,535,693.42
结算备付金 5,050.16
存出保证金 11,1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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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性金融资产 32,541,814.80
其中:基金投资 32,541,814.80
应收申购款 33,491.76
资产总计 50,127,165.5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135,941.68
应付管理人报酬 937.10
应付托管费 187.41
其他负债 46,429.18
负债合计 183,495.37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375,333.01
未分配利润 14,568,337.2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943,670.2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0,127,165.59
注:1. 报告截止日 2022 年 4 月 22 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净值 1.4118
元,基金份额总额 35,375,333.01 份。
2. 本财务报表的实际编制期间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4 月 22 日(基金最
后运作日)。
四、清算情况
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1年4月28日止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
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一)清算费用
按照《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基金合同》 “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的规定,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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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的银行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7,535,693.42元, 其中包含
应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人民币1,598.41元。 银行存款本金部分由基金托管人负责
保管, 应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垫付,
待结息日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050.16元,其中包含应计结算
备付金利息人民币4.80元。
结算备付金的本金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
并保管, 并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
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待结算公司返还后再归还基金管理人。因登
记公司于每月第二个工作日根据基金上月的交易情况对其收取基金的结算备付
金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具体垫付的金额, 以基金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结算公司
收取的金额为准。
结算备付金的应计利息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
垫付,待结息日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1,115.45元, 其中包含应计存出
保证金利息人民币16.16元。
存出保证金的本金部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取
并保管, 并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垫付,供清
盘分配使用,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待结算公司返还后再归还基金管理人。因登
记公司于每月第二个工作日根据基金上月的交易情况对其收取基金的存出保证
金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具体垫付的金额, 以基金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结算公司
收取的金额为准。
应计存出保证金的利息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先行
垫付,待结息日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投资为人民币 32,541,814.80 元。该基金投资已
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进行变现处置,按照本基金目标基金的资金交收规则,该基
金投资变现后的款项已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前(含当日)先后划回基金托管户,
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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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 33,491.76 元,该款项已于 2022
年 4 月 25 日划入基金托管户,由基金托管人负责保管。
(三)负债清偿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135,941.68元,该款项已于2022
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支付。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管理人报酬为人民币937.10元,该款项已于2022
年4月28日支付。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托管费为人民币187.41元,该款项已于2022年4月
28日支付。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其他负债为人民币46,429.18元,由预提费用人民币
46,027.52元,应付销售费人民币401.66元构成。
预提费用为预提审计费和信息披露费。其中预提审计费用人民币9,205.28
元,截止2022年4月22日(最后运作日)本基金预提基金清算审计费人民币
9,205.28元,该款项按照付款通知书已于2022年4月28日支付给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预提信息披露费人民币36,822.24元,按照信息
披露合同该款项已于2022年4月28日支付给中国证券报。
应付销售费用已于2022年4月25日、2022年4月26日随应付赎回款划付时一
并支付。
(四)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
(1)自2022年4月25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清算期间,
经本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确认的基金申购交易为于2022年4月22日提出申请并于
2022年4月25日确认的申购交易。上述基金申购交易申请金额为人民币9,799.18
元,申购时本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4118元,确认基金申购份额6,940.70份;
该款项已于2022年4月26日划入基金托管户。
(2)自2022年4月25日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起至2022年4月28日止清算期间,
经本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确认的基金赎回交易为于2022年4月22日提出申请并于
2022年4月25日确认的赎回(含转换)交易。上述基金赎回(含转换)交易中申请基
金份额为11,719.42份,赎回(含转换)时本基金份额净值为人民币1.4118元,确
认赎回(含转换)金额为人民币16,481.51元; 该款项已于2022年4月27日返还投资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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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截止2022年4月28日, 本基金管理人登记系统记录本基金剩余基金份额总
额为35,370,554.29份。
(五)清算期间的剩余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额
一、2022年4月22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净资产 49,943,670.22
加:清算期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8日)收入 3,297.78
利息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注1) 3,277.41
利息收入-备付金利息收入(注1) 1.38
利息收入-保证金利息收入(注1) 3.00
其他收入(注2) 15.99
减:清算期间(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月28日)费用 70.00
其他费用(注3) 70.00
减:清算期间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处理支出 935,743.10
投资损失(注4) 935,743.10
减:清算期间确认的基金份额赎回减少净资产 6,746.29
二、 2022年4月28日(清算截止日)基金净资产 (注5) 49,004,408.61
注:1、利息收入为暂以当前适用的利率预估计提的自2022年4月25日至2022年4
月28日止清算期间的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和存出保证金利息。
2、其他收入为清算期间赎回费收入。
3、其他费用为清算期间支付费用产生的汇划费。
4、投资损失为清算期间变现基金资产的损失。
5、截止2022年4月28日本基金的净资产情况详见(六)
(六)截至2022年4月28日本基金的净资产情况如截止当日的资产负债表所
示:
会计主体:景顺长城 MSCI 中国 A 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2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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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
2022 年 4 月 28 日(基金清算截止日)
资 产 :
银行存款 48,988,238.62
结算备付金 5,051.54
存出保证金 11,118.45
资产合计: 49,004,408.61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本期末
2022 年 4 月 28 日(基金清算截止日)
负债:
负债合计 0.00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35,370,554.29
未分配利润 13,633,854.32
所有者权益合计 49,004,408.61
负债与持有人权益总计: 49,004,408.61
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9,004,408.61 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
方案,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2022年4月28日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亦属份额持有
人所有。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加快清盘速度,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将先行垫付该笔款项(该金额可能与实际结息金额存在略微差异),
供清盘分配使用,待结息日回款后再返还给基金管理人。
(七)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本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
法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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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景顺长城MSCI中国A股国际通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清算报告》的法律意见
(二)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
(三)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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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财产清算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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