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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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05月22日
送出日期:2024年06月26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005720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简称A基金代码A 005720
A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
基金简称C基金代码C 005721
C
基金管理人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3月15日基金类型债券型
上市交易所暂未上市上市日期-
运作方式定期开放式开放频率每3个月开放一次
交易币种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8年03月15日
金经理的日期刘静
证券从业日期2000年02月08日
基金经理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18年12月25日
金经理的日期林悦
证券从业日期2014年07月03日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满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基
金合同》自动终止并按其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基金合同》期限。《基金合
其他同》生效三年后继续存续的,基金存续期内,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
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
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在6个月内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力争为投资者提供高于业绩比较基准的长
投资目标
期稳定投资回报。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家债券、地方政府债、
政府支持机构债、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银行存款(包括协
议存款、定期存款以及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以
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
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权证,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
部分除外)和可交换债券。
投资范围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
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但应
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在每次开放期开始前10个工作
日、开放期以及开放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本基金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受
上述比例限制;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
金后,应当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
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
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1、封闭期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封闭期内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内容:(1)资产配置策略。(2)
债券投资策略。(3)国债期货投资策略。(4)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
2、开放期投资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开放期内,为了保证组合具有较高的流动性,本基金将在遵守有关投资限制与投
资比例的前提下,投资于具有较高流动性的投资品种,通过合理配置组合期限结
构等方式,积极防范流动性风险,在满足组合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尽量减小基金
净值的波动。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
风险收益特征
金和股票型基金。
注: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存在不一致的风险,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
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15日生效,2018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
益率按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A: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100万元0.80%-
100万元≤M<300万元0.50%-
申购费(前收费)
300万元≤M<500万元0.20%-
M≥500万元1000元/笔-
N<7天1.50%-
赎回费7天≤N<180天0.10%-
N≥180天0.00%-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C: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本基金C类
申购费(前收费)--份额无申购

N<7天1.50%-
赎回费7天≤N<30天0.10%-
N≥30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0.3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1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9.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万元规定披露报刊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C销销售机构
0.10%
售服务费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基金合同或-
其他费用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按实际发生
金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
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A: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C: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51%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
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其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债为本基金债券类资产中的重要投资对象,因此,本基金无法完全规避发债主体特别是公
司债、企业债的发债主体的信用质量变化造成的信用风险。
(2)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本基金的主要投资对象为债券类资产,因此,本基金将面临较高的债券市场系统性风险。
(3)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风险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发行主体一般是信用资质相对较差的中小企业,其经营状况稳定性较低、
外部融资的可得性较差,信用风险高于大中型企业;同时由于其财务数据相对不透明,提高了及时
跟踪并识别所蕴含的潜在风险的难度。
(4)投资于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的风险
若发行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或投资者大量赎回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
卖出所持有的证券公司发行的短期公司债券,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5)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
风险、流动性风险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6)投资于国债期货的风险
国债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品,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基
差风险、保证金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
(7)基金运作风险
1)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也
不上市交易。
2)本基金开放期内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的,基金管理人对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
定的赎回申请可以于当日全部予以办理和确认。基金经理会对可能出现的巨额赎回情况进行充分准
备并做好流动性管理,但当基金在单个开放日出现巨额赎回被全部确认时,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持
有人仍有可能存在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风险,未赎回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有可能承担短期内变现而
带来的冲击成本对基金净资产产生的负面影响。
(8)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导致的风险
本基金的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
或者超过50%,所持有的基金份额的占比较大。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可能会导致基金份
额净值波动的风险;另外,如果特定机构投资者大额赎回,基金可能存在为应对赎回证券变现产生
的冲击成本。
(9)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
2、市场风险。3、信用风险。4、管理风险。5、流动性风险。6、操作和技术风险。7、合规性
风险。8、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9、其他风险。10、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
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客服电话:4001-666-998]
●《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前海开源乾盛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