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14日
送出日期:2024年12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股票基金代码005669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司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年03月23日基金类型股票型
上市交易所暂未上市上市日期-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交易币种人民币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
2020年07月20日
金经理的日期基金经理崔宸龙
证券从业日期2016年11月01日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章"基金的投资"。
本基金主要通过精选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中受经济周期影响较小、分红相对
投资目标稳定的公用事业行业相关股票,在合理控制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良好流动性的
前提下,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
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内地与香港
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
票(以下简称"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券、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次级债券、政
府支持机构债、政府支持债券、地方政府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等)、
投资范围
资产支持证券、同业存单、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协议存款、定期存款及
其他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
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
其纳入投资范围。
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
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公用事业行业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
现金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
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投资策略主要有以下七方面内容:1、大类资产配置。2、股票投资策
主要投资策略略。3、债券投资策略。4、权证投资策略。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6、股
指期货投资策略。7、流通受限证券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MSCI中国A股公用事业指数收益率×8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型基金、债券型基
金以及混合型基金。本基金为跨境证券投资的基金,主要投资于法律法规或监
风险收益特征管机构允许投资的特定范围内的港股市场和A股市场。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
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
险、流动性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港股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注:不同的销售机构采用的评价方法不同,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
可能存在不一致的风险,投资人在购买本基金时需按照销售机构的要求完成风险承受能力与产品风
险之间的匹配检验。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8年3月23日生效,2018年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
收益率按本基金实际存续期计算。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备注
M
申购费(前收50万元≤M
费)250万元≤M
M≥500万元1000元/笔-
N
7天≤N
赎回费30天≤N
366天≤N
N≥731天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收取方
管理费1.20%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0.20%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10.0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12.00万元规定披露报刊
本基金其他费用详见基金合同或-
其他费用招募说明书费用章节,按实际发
生金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4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
每日平均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其中,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
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1)股票最低仓位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股票投资仓位不低于80%,无法规避股票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2)投资主题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具体的公用事业行业,包括但不局限于水电气服务商,
为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基础设施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传统和再生能源企业,
通讯服务商,油气储存及运输商。因此本基金的股票投资业绩与公用事业行业相关性较大,需承担
相应风险。
(3)港股交易失败风险:本基金可通过港股通投资于港股,港股通业务期间存在每日额度和总
额度限制。总额度余额少于一个每日额度的,境内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自下一港股通交易
日起停止接受买入申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开市前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新增的买单申报将面临失败的风险;在联交所持续交易
时段,当日额度使用完毕的,当日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的风险。
(4)汇率风险:本基金将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在交易时间内提交订单依据的港币买入参考汇
率和卖出参考汇率,并不等于最终结算汇率。港股通交易日日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进行净额换汇,将换汇成本按成交金额分摊至每笔交易,确定交易实际适用的结算汇率。故本基金
投资面临汇率风险。
(5)境外市场的风险
1)本基金将按照政策相关规定投资于香港市场,在市场进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税务政
策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的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
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2)香港市场交易规则有别于内地A股市场规则,参与香港股票投资还将面临特殊交易风险。
(6)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的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
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
票。
(7)投资于流通受限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流通受限证券,由于流通受限证券具有锁定期,存在潜在的流动性风险。
因此可能在本基金需要变现资产时,受流动性所限,本基金无法卖出所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由此
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8)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的风险
本基金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是一种债券性质的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证券
的风险主要包括资产风险及证券化风险。资产风险源于资产本身,包括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
等。证券化风险主要表现为信用评级风险、法律风险等。
(9)其他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和决策过程决定了本基金具有其他投资风险。例如,本基金还投资于股指期
货、权证等高风险品种,相应的市场波动也可能给基金财产带来较高的风险。
2、市场风险。3、信用风险。4、管理风险。5、流动性风险。6、操作和技术风险。7、合规性风
险。8、股指期货投资风险。9、本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
的风险。10、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
未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
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的地点为北京市,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除
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用、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
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qhkyfund.com][客服电话:4001-666-998]
●《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
资基金托管协议》、《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特别提示:本基金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
过股票资产的50%),其中投资于公用事业行业股票的资产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具体
的公用事业行业,包括但不局限于水电气服务商,为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基础
设施承包商和设备供应商,传统和再生能源企业,通讯服务商,油气储存及运输商。
由于整个人类社会目前处于能源革命的重大转折点上,光伏和锂电池作为能源革命生产端和应
用端的代表,在此重大历史机遇面前,具有巨大的成长空间,因此本基金坚定看好围绕人类社会能
源革命这一核心主线的投资机遇。基于光伏、风电等新能源企业属于本基金投资范围中的再生能源
企业,而为光伏发电、风力发电提供储能支持的锂电池储能作为电力基础设施必备产品,属于本基
金投资范围中的为公用事业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本基金现阶段主要的投资方向会在新能
源相关的某些行业中,这种集中度的提升可能会加大基金的波动情况。投资者要结合自身情况,在
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进行投资,避免短期投资,从而回避由于投资期限短,在市场波动加剧的情况
下,造成不必要的亏损。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