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国聚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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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聚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2024年08月12日(信息截至:2024年08月0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
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富国聚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发起式 基金代码 004978
基金管理人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7年08月10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运作方式 定期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三个月开放一次
交易币种 人民币
基金经理 刘瀚驰 任职日期 2020年11月20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5年07月07日
注: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19年8月28日起,本基金由“富国聚利纯债定期开放债
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富国聚利纯债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本金安全、保持资产流动性以及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通过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为持有人提供较高的当期收益以及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主要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等)、同业存单、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货币市场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不投资于股票,也不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除外)、可交换债券。 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每个开放期之前的10个工作日和之后的10个工作日以及开放期期间不受前述投资组合比例的限制。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奉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主动式投资管理理念,采用价值分析方法,在分析和判断财政、货币、利率、通货膨胀等宏观经济运行指标的基础上,自上而下确定和动态调整大类资产比例和债券的组合目标久期、期限结构配置及类属配置;同时,采用“自下而上”的投资理念,在研究分析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供求关系、收益率水平、税收水平等因素基础上,自下而上的精选个券,把握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投资机会。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90%+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
注: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注:截止日期2024年06月30日。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7年08月10日。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3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
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费用类型 金额(M)/持有期限(N) 费率(普通客户) 费率(特定客户)
申购费(前端) M<100万 0.6% 0.06%
100万≤M<500万 0.4% 0.04%
M≥500万 1000元/笔 1000元/笔
赎回费 N<7天 1.5%
7≤N≤29天 0.1%
N≥30天 0
注:以上费用在投资者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特定客户的具体含义请见《招募说明书》相关
内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费用类别 年费率/收费方式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53,000.00元/年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年 规定披露报刊
注:以上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本基金交易证券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
产扣除。年费用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除上述费用外的其他运作
费用,详见《招募说明书》中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1%
注: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上表所示。基金管
理费率、托管费率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
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证券市场整体环境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
险,大赎回或暴跌导致的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
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
1、定期开放的风险
本基金以定期开放方式运作,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接受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
易。因此,在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将面临因不能赎回或卖出基金份额而出现的流动性约束。
2、巨额赎回的风险
若本基金在开放期发生了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有可能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措施以应对巨
额赎回,因此在巨额赎回情形发生时,基金份额持有人存在不能及时获得赎回款的风险。
3、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提前偿付风险、操作风险和
法律风险等。
4、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基金存续期内,在每个开放期的最后一个开放日日终,若基金资产净值
加上当日有效申购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金额,扣除有效赎回申请金额及基金转换中转出
申请金额后的余额低于5000万元,基金管理人应当终止基金合同,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2亿元,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
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方式延续。故本基金合同存
在提前终止的风险。
5、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的风险
本基金采取发起式基金形式并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
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本基金特定机构投资者赎回可能会导致现有的中小基金份额持有人造成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
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
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
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与本基金或基金合同相关的一切争议将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
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
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
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定期公告等披
露文件。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
(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