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清算报告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12月26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年2月19日
一、重要提示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959号文注
册募集,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和《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本基金的基金
管理人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市场环境变化,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建信瑞丰添利混合
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
商一致,提议并经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表决,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建
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1年11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17:00时止。根
据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议案及方案说明,自2021年12月15日起,
本基金进入清算期。
本基金《基金合同》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安排详见刊登在2021年12月14
日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和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ccbfund.cn)上的《关于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
公告》。
本基金清算期为12个自然日,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26
日止。由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组成的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清算报告进行审计,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名称: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3、《基金合同》生效日:2016年11月1日。
4、投资目标:在严格控制风险和保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本基金通过灵
活的资产配置,在股票、固定收益证券和现金等大类资产中充分挖掘和利用潜在
的投资机会,力求实现基金资产的持续稳定增值。
5、投资策略:包括了大类资产配置策略、债券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等。
6、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4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数收益率×60%。
7、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
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等收益/风险特征的基金。
8、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经审计)
会计主体: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14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产 本期末2021年12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资产:
银行存款 2,577,342.75
结算备付金 57,514.58
存出保证金 1,046.18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00,000.00
应收利息 1,835.45
应收申购款 74,430.29
证券清算款 1,107,478.89
资产总计 4,819,648.1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负债:
应付赎回款 51,804.52
应付赎回费 0.00
应付管理人报酬 0.00
应付托管费 0.00
应付销售服务费 0.00
应付交易费用 0.00
其他负债 0.00
负债合计 51,804.52
所有者权益:
实收基金 4,130,849.81
未分配利润 636,993.81
所有者权益合计 4,767,843.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19,648.14
注:报告截止日2021年12月14日(基金最后运作日),基金份额总额
4,130,849.81份。其中建信瑞丰添利混合A基金份额2,740,207.03份,基金份额
净值1.1586元;建信瑞丰添利混合C基金份额1,390,642.78份,基金份额净值
1.1456元。
四、清盘事项说明
1、基本情况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6年8月29日证监许可[2016]1959
号文注册,由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
27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基金合同》于2016年11月1日生效。首次设立募集规
模为598,357,869.26份基金份额。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为不定期。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及登记机
构均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较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
股票(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存托凭证及其他依法上市的股票)、债券(国债、
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债、分离交易
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权证、股指期
货、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国债期货、同业存单,
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
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
不超过40%,现金、债券、货币市场工具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
融工具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60%,其中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和股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
基金资产净值的5%,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
的规定执行,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2、清算原因
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1年12月13日表决通过了《关于终止建
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
日起生效。
3、清算起始日
根据《关于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自2021年12月15日起进入清算程序。
4、清算报表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清算报表是在非持续经营的前提下参考《企业会计准则》及《证券
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基金管理人编制清算报表是为
了呈报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全体持有人以及中国证监会使用。因此,
清算报表可能不适于其他用途。自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起,资产负债按清算价格计
价。由于报告性质所致,本清算报表并无比较期间的相关数据列示。
五、清算情况
自2021年12月15日起至2021年12月26日止的清算期间,基金财产清算
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清算费用
按照《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基金合同的变更、终
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这个部分的规定,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
基金财产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
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
角度出发,除银行直接扣付的划款手续费和清算审计费外,自清算起始日起,与
本基金的清算相关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2、资产处置情况
(1)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57,514.58元,截至清算期结束
日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57,514.58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
以自有资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1,046.18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存出
保证金余额为人民币1,046.18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
金垫付至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
(2)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000,000.00元,该交易
所回购已于2021年12月16日到期结算。
(3)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1,835.45元,其中应收银行存款
利息人民币1,019.61元,应收结算备付金利息人民币76.69元,应收存出保证金
利息人民币2.71元,应收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人民币736.44元。清算期间银
行存款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528.91元,结算备付金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30.99
元,存出保证金产生应收利息人民币0.30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产生应收利息
人民币122.74元,上述清算期间应收利息合计为人民币682.94元。2021年12
月16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合计人民币859.18元已随交易所逆回购到期收
回。2021年12月21日,银行存款结息人民币1,274.62元,结算备付金结息人
民币92.14元,存出保证金结息人民币2.71元。截至清算期结束日,应收利息余
额为人民币289.74元,该款项由基金管理人在清算款划出前以自有资金垫付至
托管账户,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金管理人所有。另外,直销申购款
利息人民币140.82元于2021年12月23日到账。
(4)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人民币74,430.29元,其中建信瑞丰添
利混合A金额为人民币999.00元,该款项于2021年12月15日收讫;建信瑞丰
添利混合C金额为73,431.29元,该款项于2021年12月16日收讫。
(5)本基金最后运作日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1,107,478.89元,该款项于2021
年12月15日收讫。
3、负债清偿情况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赎回款为人民币51,804.52元,该款项于2021年12
月17日完成支付。
4、清算日的清算损益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自2021年12月15日起 至2021年12月26日止的清算期间
一、清算收益
利息收入(注1) 823.76
其他收入(注2) 26.80
清算收入小计 850.56
二、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小计 15.00
其他费用(注3) 15.00
三、清算净收益 835.56
注1:利息收入包括银行活期存款利息、结算备付金利息、存出保证金利息、
直销申购款利息。
注2:其他收入系基金赎回和转出业务产生的归属于基金财产的赎回费和补
差费。
注3:其他费用为银行手续费。
5、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的剩余资产分配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A(基金代码:003319)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4日基金净资产 3,174,732.78
加:清算期间收益 558.31
减:清算期间费用 9.84
减:2021年12月15日确认的应付转出款 54,252.24
二、2021年12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 3,121,029.01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C(基金代码:003320)
项目 金额
一、最后运作日2021年12月14日基金净资产 1,593,110.84
加:清算期间收益 292.25
减:清算期间费用 5.16
加: 2021年12月15日确认的应收申购款 47,628.80
减:2021年12月15日确认的应付赎回款 7,371.21
二、2021年12月26日基金资产净值 1,633,655.52
注:资产处置及负债清偿后,2021年12月26日本基金剩余财产为人民币
4,754,684.53元,其中,建信瑞丰添利混合A剩余财产为人民币3,121,029.01元,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C剩余财产为人民币1,633,655.52元。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
同》约定,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在
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
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基金管理人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自有资金垫付人民币58,850.50元
(包括本基金清算期末应收利息人民币289.74,结算备付金人民币57,514.58元,
存出保证金人民币1,046.18元),基金管理人垫付资金到账日起孳生的利息归基
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管理人垫付的资金以及垫付资金到帐日起孳生的利息将于清
算期后返还给基金管理人。清算期结束日后至清算款划出日前一日的银行存款产
生的利息属份额持有人所有,在支付清算款时将一并计算并支付给份额持有人。
6、基金财产清算报告的告知安排
清算报告已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在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
律意见书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备查文件目录
(1)《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
报告》的法律意见。
2、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3、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内至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
建信瑞丰添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
报告出具日期:2021年12月26日
报告公告日期: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