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关于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建信现金添益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
决定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修改《基金合同》,并更新《基金合同》当事人信息。本次修改对
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改内容与基金托管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现将
具体变更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修改
章节 原基金合同 修改后基金合同
前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六、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实施<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5号〈货币市场基金信息披露特别规定〉》、《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0、《销售办法》:指《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在本基金合同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0、《销售办法》: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
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银行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第八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孙志晨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71,393.38万元人民币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生柳荣 二、基金托管人 (一) 基金托管人简况 法定代表人:朱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8,903,730,620元整
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自《信息披露办法》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4、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二、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本公告更新本基金的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相关内容。
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ccbfund.cn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95533(免
长途通话费)了解详情。
上述修改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我公司所有。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购买证券投资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
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