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7]13号)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第13号)等有关规定,经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24年4月29日起,以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为计算依据,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除外)所持有的“宁波精达”(证券代码:603088),采用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中的“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宁波精达”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采用交易所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前海开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