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公告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4年5月4日基金合同生效,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基金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情形,为提高基金资产的运作效率,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并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将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并终止基金合同。
根据《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19年4月19日表决通过的《关于终止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以及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发布的《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暨决议生效的公告》,本基金的最后运作日定为2019年4月22日,并于2019年4月23日进入清算程序。本公司已依法对基金财产进行清算,清算结果已经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中邮双动力混合
基金代码 基金代码:000571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4年5月4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二、本基金合同的终止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
三、备查文件
1、《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3、《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审计报告》
4、《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之法律意见》
5、《关于中邮双动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备案的回函》(机构部函【2019】1787号)
四、特别提示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投资者欲了解详情,可拨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0-161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9日【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