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工银瑞信产业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B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4年11月26日
送出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工银产业债券 基金代码 000045
下属基金简称 工银产业债券B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00046
基金管理人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年3月29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 何秀红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13年3月29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07年6月1日
基金经理 谷青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的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证券从业日期 2018年7月10日
其他 《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资产净值连续60个工作日低于3000万元,《基金合同》终止。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追求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基础上,通过对产业债券积极主动的投资管理,力争创造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益。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转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国债、中央银行票据、中期票据、政策性金融债、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以及股票(包括创业板股票、中小板股票以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等权益类资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产业债具体包括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商业银行金融债与次级债、混合资本债、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的纯债部分等除国债、中央银行票据及政策性金融债之外、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但不包括城投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其中产业债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固定收益类资产的80%;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现金及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据经济周期与金融市场的相互关系,以固定收益类品种构筑资产组合的平稳收益,以积极的权益类资产投资追求资产组合的增强回报。通过对股票资产与债券资产进行相对稳定的战略性配置,实现基金的风险收益目标。
业绩比较基准 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1.0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混合型基金与股票型基金;因为本基金可以配置二级市场股票,所以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投资范围不含二级市场股票的债券型基金。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3年03月29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
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 收费方式/费率
赎回费 N<7天 1.50%
7天≤N<30天 0.75%
N≥30天 0.00%
申购费
本基金B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6%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2% 基金托管人
销售服务费 0.4% 销售机构
审计费用 90,000.00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费用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相关服务机构
注:1、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2、审计费用、信息披露费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
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工银产业债券B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1.20%
注: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固定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其他运作费用合计占基金每日平均
资产净值的比例(年化)。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
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
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
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
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
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
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
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
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
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当本基金持有特定资产且存在或潜在大额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咨询会
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启用侧袋机制。侧袋机制实施期间,基金管理人将
对基金简称进行特殊标识,并不办理侧袋账户的申购赎回,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无法及时获得侧袋账户
对应部分的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将按照持有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采取将特定资产予以处置变现等
方式,但因特定资产的变现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变现价格也具有不确定性并且有可能大幅低于启用侧袋
机制时的特定资产的估值,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因此面临损失。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
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
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
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
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